《上海市浦東新區固體廢物資源化再利用若干規定》法規出爐
浦東新區推進“無廢城市”建設有了進一步的法制支撐。12月21日上午,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47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上海市浦東新區固體廢物資源化再利用若干規定》。《若干規定》自明年2月1日起施行。
這是繼《上海市浦東新區綠色金融發展若干規定》后,第二部圍繞綠色生態制定的浦東新區法規。市綠化市容局副局長唐家富說,這部法將促進浦東新區率先走出一條固廢資源化再利用高質量發展新路,從而引領帶動上海綠色低碳循環發展。
堅持需求導向、問題導向
固體廢物資源化再利用是一項系統工程,涵蓋多個領域,涉及眾多部門,需要加強政府層面的統籌協調和部門間的協同合作。
“此次立法堅持需求導向、問題導向。”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閻銳表示,《若干規定》聚焦工業固廢、農業固廢、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四大領域,進一步強化、提升資源化再利用相關具體要求。對于浦東新區加快固體廢物資源化再利用體系構建作出規定,特別要求在已有規劃和標準基礎上,遵循環境友好的原則開展相關設施建設,設置可回收物交投服務點、中轉站、集散場,設置工業固廢、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資源化再利用設施的建設,著力破解“鄰避效應”。
唐家富說,接下來將推動浦東新區加大對中轉站、集散場建設的投入,將符合條件的中轉站、集散場及其運營主體納入上海市資源循環利用企業發展名單,保障可回收物行業長期穩定發展。
加大老港等園區的支持保障力度
隨機問一位市民,自己平時扔掉的垃圾都去往何方,大部分人能給出的答案就是“老港”。老港垃圾填埋場始建于上世紀80年代,如今,作為上海固廢處置體系布局的“主基地”,老港基地承擔了全市約50%的生活垃圾末端處理和50%以上醫療廢棄物處理。
老港基地的未來會是啥樣?《若干規定》這樣描繪:“老港園區應當建設成為固體廢物綜合處置戰略保障基地、資源循環利用示范基地、環保科創科普先導基地、智慧綠色生態基地。”
此次立法針對資源化再利用園區作了特別規定。“這是提高城市資源利用效率的一種重要方式,實現了垃圾分類到資源化再利用的一個閉環。”市綠化市容局副局長唐家富說。
閻銳表示,按照本市和浦東新區固體廢物資源化再利用發展需求,《若干規定》明確建設老港、黎明等資源化再利用園區,同時明確了老港園區的功能定位。圍繞園區地理位置、目標定位及發展需求,加強配套園區周邊公用設施和道路交通設施;同時加大園區的支持保障力度,明確加強老港園區國土資源利用計劃統籌,并優先分配老港園區規劃產業用地指標,保障資源化再利用項目落地。
項目環評和排污許可“兩證合一”辦理
老港基地處于電網末端,電能經長距離輸送損失量大,也會造成大量清潔能源浪費。
“老港發的電,原來采用的并網模式,這次立法鼓勵老港、黎明園區資源化再利用企業開展電力市場化交易模式創新,通俗的講就是‘隔墻售電’。”閻銳表示,在新的電力市場化交易模式下,老港基地將能實現電能高效利用、就地消納,這樣就能大量減少電能輸送損耗,這個工作機制上的創新是此次立法的亮點之一。
除了探索園區建設的創新優化外,這部浦東新區法規在用地模式、生態環保上也提出一系列改革創新制度舉措,提供多樣化保障。
比如在用地上,鼓勵創新優化供地方式,可以采用“帶方案”出讓方式或者“帶方案”租賃方式供地,同時明確規劃產業用地中劃出一定比例專門用于發展資源化再利用產業;
在生態環保上,《若干規定》明確資源化再利用項目的環評下放至區級審批或者備案,探索相同類型的資源化再利用項目一次性受理和集中審批,推進項目環評和排污許可“兩證合一”辦理,明確市生態環境部門可以制定浦東新區排污許可管理細化名錄。
“項目環評和排污許可,是獨立的兩個行政許可,這次立法探索‘兩證合一’辦理,這兩個項目就可以一起收件、一起審查、一起出件,這就是一種改革創新。”閻銳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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