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氣凈化器》新國標正式實施
為推動產品品質提升,進一步規范行業發展,2023年5月1日,GB/T 18801-2022《空氣凈化器》國家標準正式實施。該標準更改了適用范圍,適用于對顆粒物、氣態污染物、微生物(細菌、真菌、病毒)、異味和過敏原等上述一種或多種目標污染物具有去除功能的家用和類似用途的空氣凈化器。
相對應的,目標污染物的術語和定義也發生了變化,更改為"成分構成明確的特定空氣污染物,主要分為顆粒物、氣態污染物、微生物、過敏原和異味等"。
同時,《空氣凈化器》新國標還完善了氣態污染物去除性能評價試驗方法,提出了氣態污染物混合加載試驗方法和動態平衡試驗方法。
針對當前市面上越來越多類別空氣凈化器以及使用場景不斷多元化,GB/T 18801-2022《空氣凈化器》增加了空氣凈化器的分類。其中,根據凈化原理,空氣凈化器可分為過濾式、靜電式、催化式、等離子式、物理或化學吸附式、臭氧式、復合式七類,但不限于這些類別;根據安裝(使用)方式,空氣凈化器可分為落地式、桌面式、壁掛式、直插式、吸頂式、車載式、機器人式、管道式、可穿戴式十類。
潔凈空氣量(CADR)、累積凈化量(CCM)、凈化能效和噪聲是《空氣凈化器》國標明確的4項核心指標,且消費者也通常以"三高一低"(高CADR值、高CCM值、高凈化能效、低噪聲)要求選購空氣凈化器產品。《空氣凈化器》新國標對這4項核心指標的要求進行全面提升。
以潔凈空氣量為例,據全國標準公共服務平臺信息,過去空氣凈化器顆粒物的CADR主要集中在200m³/h~400m³/h,現在主要集中在500m³/h~800m³/h,甚至有很多產品的CADR可以達到1000m³/h;以往甲醛CADR主要集中在100m³/h以內,現在主要集中在200m³/h~400m³/h,且有許多產品已經超過400m³/h。但是,GB/T 18801-2015《空氣凈化器》中,試驗艙對標的顆粒物和甲醛CADR的檢測上限分別為800m³/h和400m³/h。
GB/T 18801-2022《空氣凈化器》更改了試驗艙的測試范圍,大大提高了CADR的測試范圍。其中,顆粒物CADR試驗艙的容積有3m³、30m³、81m³三類。3m³試驗艙可測的顆粒物CADR范圍為大于或等于10m³/h,小于30m³/h;30m³試驗艙可測的顆粒物CADR范圍為大于或等于30m³/h,小于或等于800m³/h;81m³試驗艙的顆粒物CADR范圍為大于800m³/h,小于或等于2000m³/h。
氣態污染物CADR試驗艙同樣更改為3m³、30m³、81m³三類。3m³試驗艙可測的氣體污染物CADR范圍為小于20m³/h;30m³試驗艙可測的氣體污染物CADR范圍為大于或等于20m³/h,小于或等于400m³/h;81m³試驗艙的氣體污染物CADR范圍為大于400m³/h,小于或等于1000m³/h。
在GB/T 18801-2015《空氣凈化器》中,空氣凈化器顆粒物CCM分為P1~P4四個等級,甲醛分為F1~F4四個等級,但是目前90%的產品可達到顆粒物P4(≥12000mg)和甲醛F4(≥1500mg),失去分級的意義。同時,CADR和CCM雖然都是評判產品性能的重要指標,但二者之間的要求沒有關聯。導致一些企業的產品過度追求高CADR初始值,但壽命相對較短,誤導消費者。
《空氣凈化器》新國標增加了顆粒物、氣態污染物的CADR值與CCM值的關聯。其中,顆粒物CADR與CCM關聯性見表1;氣態污染物的關聯,是單成分加載下,對甲醛氣體的CADR與CCM之間的關聯性要求見表2。
《空氣凈化器》的標準修訂,因緊貼行業發展,得到業界關注。多位受訪者認為,此次修訂使得國家標準進一步完善,將對空氣凈化器市場起到更好的規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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